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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业务跨省通办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2项跨省通办

2023-08-26 11:36来源:互联网

10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意见》不仅要求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同时,新增了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清单。其中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各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的养老和医保事项六个。

1.城乡居民可以不受任何地域限制在异地通过线上或线下参保登记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申领条件时,可以不受任何地域限制在异地通过线上或线下申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申领条件为累计缴费15年,年龄满60周岁。对于满60周岁,累计缴费还没有满15年的,可以通过继续按年或一次性补缴方式缴满15年后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以上两项按照计划,年内至少安排一半省份开通此项跨省服务,2023年上半年全国所有省份全部开通。

到时候,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申领居民养老金就不再需要回本地或现场办理了。

1.年底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保等社保费的缴纳、变更、补缴等都可以在异地通过线上线下申报和直接缴费。

年底前,凡是误收的社保费都可以不受任何地域限制在异地通过线上线下申请和办理退还手续,所退费用直接打入本人指定的银行卡或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明年1月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社保费被单位或社保机构误收而多缴的钱,都可以做异地或网上申请退费,无需到现场或本地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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